1、总则
1.1、本回填施工工艺适用于重庆地区公路工程、市政工程道路路基土石方回填施工。
1.2、施工过程应遵守土石方施工操作规程及国家、部委或重庆市有关的安全、环保相关规定。
1.3、本施工工艺标准编写依据《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F10-2006)、《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和《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2、施工准备
2.1、开工前技术准备
2.1.1、根据业主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全面理解设计要求和设计交底,进行现场调查和核对;
2.1.2、开工前建立质量、安全、环保管理体系,质量检测体系,对各岗位人员进行培训,以及质量、安全的交底,形成书面文字。
2.1.3、根据业主提供的导线点进行复测,确保资料无误。原有导线点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应增设满足精度要求的附合导线点。原有水准控制点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在路基回填路段增设满足精度要求的临时水准点
2.2、人员准备: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配备足够的技术员、施工员、测量员、试验员、安全员、机械操作工、机械指挥工、后勤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