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工作
施工首先对下层进行复验、量测修整,其质量不符合技术技术要求之处应整修到规定要求,并应检查排水设施是否完好;检查修整运输道路;补钉遗失或松动的测桩;在结构层两侧设置指示桩,用红漆标出垫层边缘的设计高程。
2、材料要求
碎石应用质地紧韧、耐磨、具有一定级配的透水性良好的材料,如破碎花岗岩或石灰岩。软硬不同的材料不得掺合使用,不允许使用同粒径碎石、山皮石、风化石子及不稳定矿渣。碎石应为多棱角块体、清洁无土、不含石粉及风化杂质。
3、摊铺
下层复验合格后要及时摊铺,运到工地的碎石排平后,大小颗粒应分布均匀,虚铺厚度一致,按虚铺厚度一次铺平,不得多次找补。运料及摊铺应先远后近循序进行,所需材料按预先计算量分段分堆放置,应用人工配合机械进行摊铺,摊铺的碎石应级配分布均匀一致,无明显颗粒分离现象,严禁用四齿耙拉平料堆,造成粗细料局部集中。对摊铺时发生的粗细料集中情况应及时处理。摊铺虚厚按设计厚度乘压实系数,通过实验段确定压实系数,一般可按1.2-1.3之间的松铺系数试压。摊铺时要严格控制高程和平整度,初压后必须立即检查并找补。碾压前断绝交通,保持摊铺清洁和施工安全。平整度不大于+-15mm。
4、碾压
碾压以“先慢后快”、“先轻后重”为原则。压路机应逐次倒轴碾压,重叠宽度为三轮压路机的二分之一后轮宽,对双轮压路机不应小于30cm。碾压前先泼水,每平方米约泼水3-4kg。碾压自路边开始向路中移动,路边应重复碾压,避免石料向外挤动。在轻碾稳定碾压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如发现有高低不平现象,高出处应适当均匀撤出粒料,低凹处应适当填加粒料后再行压实。碎石层应在嵌缝前碾压坚实稳定。
5、碾压后垫层表面应平整、坚实、无粗细料局部集中现象,碾压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否则已施工的碎石垫层需再次碾压到设计要求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