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主要施工方法
1.3.1、施工顺序:
定位、放线→路基施工→路面施工→竣工。
1.3.2、定位、放线
(1)、进场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由设计单位或勘察单位向我方进行测量桩交接工作。接桩后进行及时复测,并采用混凝土对桩进行加固,容易被车撞轧的控制点钉设防护栏杆。
(2)、在桩位交接工作结束后,进行施工控制网测设。平面控制网的布设采用沿路线方向的附和导线;高程控制采用附和水准线路。控制桩采取防护措施。
(3)、施工前进行现状调查,发现原始地貌与图纸不符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现状调查后,根据给定的桩位,放出路基中线和边线。清表后,恢复所有点位并测量此时地面高程作为清表后的地面高程。
(4)、路基施工测量
填方路段路基每填一层恢复一次中线、边线并进行高程测设。挖方段施工时,按设计高程及边坡坡度计算并放出上口开槽线;每挖一步恢复一次中线、边线并进行高程测设。
(5)测量控制点应选在不宜被破坏的位置且做明显标记,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1.3.3、雨水管道施工
流水顺序:开挖沟槽→浇注混凝土垫层→管道安装→安装模板→检查井砌筑→回填;
(1)基槽开挖
基槽开挖时遇雨水最容易产生坍塌,为防止开挖后发生坍塌现象,拟开挖边坡1:0.75,下口宽度比基础两边各宽出50cm作为工作平台。采用挖掘机开挖,余留20cm用人工清除以防止超挖,如发生超挖,采用12%灰土回填并夯实处理。
(2)基础垫层施工。基槽报监理验收合格后,严格按《给水排水标准图集》的有关标准进行施工,并按规定尺寸浇筑基础。
(3)管道安装
由测量人员在基础垫层上放出管沟中心线及基础边线,并弹出墨线。管道定制后,采用机械吊装,吊装时由专人指挥依轴线就位并安放正确,同时注意施工安全。吊装到位后,采用垫块支护牢固。再在管道两侧支撑模板进行120°基础浇筑。
(4)150°砂石基础
基础施工前,先由技术人员对管道的安装轴线及基础尺寸进行复检后报验,经监理或甲方验收合格后再进行施工。
基础施工时,由技术人员对砼的材料及计量进行检查,合格后通知开盘施工。
(5)管缝及接头处理
砼管道接口,采用橡胶圈接口。接口施工前橡胶圈必须逐个检查,不得有割裂、破损、气泡、大飞边等缺陷。先将橡胶条两端削成约2-3cm长的锥形。在锥形边缘外面2cm范围内用锉刀打平。用帆线将橡胶条锥形两端固定在一起,涂上稀释后的胶水,将刷好胶水的里子胶缠绕在接头处,边缘拉紧。将缠绕好的接头夹在模具内加热硫化。
(6)回填土
在报监理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管两侧按照规范要求每25cm一层两边对称分层夯实回填。回填过程中采取技术人员现场跟班制度,以保证回填土的质量,并及时取样。
1.3.4、道路工程
施工顺序:路基→15cm厚10%石灰土底基层→15cm厚6%水泥稳定碎石层→混凝土面层。
1.3.4.1、路基
1.3.4.1.1、路基填方段施工方法:
(1)施工准备:
试验室按照设计文件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取自挖方、借土场、料场的填方材料及路基基底进行土工试验。将试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施行。
在开工前进行施工测量工作。根据每一个桩号对应的路基宽度,放出路基边线。在每侧路基设计边线外加50厘米作为填筑边线。中线桩随填方上传。
(2)路基临时排水设施
路基排水按照“截、导、排”的原则进行处理,并近可能与设计排水系统相结合,勿使路基附近积水。
(3)路基基底处理与填前碾压
路基填筑前,将取土场及路基范围内的树木、垃圾等有机杂物清除,并排除地表积水。路基范围内的树根全部挖掉。对路基范围内的坑穴,按规定回填至周围标高。
场地清理与拆除完成后,进行填前碾压,使基底达到规定的压实度标准。
(4)填料运输与卸土
采用自卸车运土至作业面上,由专人指挥卸车。土堆应形成梅花型。松铺厚度最大不超过300毫米。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压实厚度不应小于80毫米。
(5)推平与翻拌量晒
用推土机将土大致推平,松铺厚度经检测合格后,进行含水量检测。含水量过大或过小,须进行晾晒或洒水处理。当土的含水量达到最佳含水量的±2%范围内时由推土机进行初平,然后用平地机刮平。
(6)碾压
碾压前再次检测松铺厚度、平整度和含水量。首先用压路机静压一遍,再用平地机刮一遍。碾压时第一遍应不振动静压,然后先慢后快,由弱振至强振。碾压时,直线段先压两边再压中间,小半径曲线段由内侧向外侧纵向进退式进行。振动碾压完成后应慢速静压一遍。
1.3.4.1.2、路基挖方段施工方法:
(1)、根据恢复的路线中桩、施工图表、施工工艺和有关规定,确定用地界桩和路堤坡脚等具体位置。
(2)、在开工前,应作好施工测量工作,内容包括导线、中线及水准点的复测,水准点的增设,横断面的检查、补测与绘制等。对有碍施工的控制点,采取其他方法固定。计算每一桩号对应的路基宽度,放出路基边线。中线桩随挖方下传。
(3)土方开挖自上而下进行,不许乱挖、超挖。路床表层下的土不宜用于路床施工时,清楚换掉。
(4)挖方路基施工时,采用机械开挖,挖至基底标高以上200mm时停止机械开挖,改用人工捡底。挖方施工时,应考虑因压实后的下沉量。
(5)土工试验:挖方施工完成后,对路基表层土进行土工试验。若发现300mm以内深度范围内进行碾压回填无法满足路床压实度要求时,应向下超挖1—2层,对底层碾压密实后,再分层回填压实。
(6)碾压:采用推土机、平地机整平,根据试验段得到的数据用压路机碾压至达到压实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