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高速公路道路工程施工测量。其它等级道路工程施工测量可参照执行。
2 施工准备
2.1 测量仪器
2.1.1 精度不低于±6〞、±(5mm+5ppm*D)全站仪或测距仪。
2.1.2 精度不低于J6经纬仪、不低于S3水准仪。
2.2辅助用具和材料
2.2.1与全站仪或测距仪相配套的单棱镜、三棱镜、对中杆棱镜、三脚架、水准尺等。
2.2.2 常用机具设备:可编程计算器、对讲机、12磅锤、4磅锤、羊角锤、可调式托盘、铝合金导梁、φ3钢丝绳、1t倒链、φ20以上钢钎、皮尺、测绳、花杆、遮阳(雨)伞;木桩、油漆、石灰、小线、钢钉、红蓝铅笔、排笔、绘图铅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