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一般要求
1.1.1路基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执行JTG F10—2006《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并在此基础上参照本要点执行。
(1)路基工程开工前,应在全面理解设计要求和设计交底的基础上,对施工内容进行 现场调查、复测和核对,对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按规定进行反馈。
(2)在做好现场调查后,应根据设计要求、合同文件规定和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性施 工组织设计,并按规定进行报批。
(3)在开工前,必须建立健全环保和安全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并对各类施工班 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技术、安全交底。
1.1.2场地规划、三通一平、驻地建设等临时工程,应满足正常施工的需要。
1.1.3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应严格按照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配置,并满足 正常施工的需要。
1.1.4施工现场地处村庄、集镇等区域时,要求封闭式施工。用彩钢板进行围挡,出 入口有人员值守,并悬挂“施工重地,闲人免进”的禁止标志。
1.1.5路基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校核全线排水设计,看其是否完善、合理,必要时应提 出补充和修改意见,使全线的沟渠、管道、桥涵组合形成完整的排水系统。临时排水设 施,应尽量与永久排水设施相结合,排水方案应因地制宜、经济适用。
1.1.6滑坡、崩塌、高陡边坡等有危险性的路基作业,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 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方案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施工。
1.1.7严格推行工程首件认可制,通过组织试验路段、试验工程,总结施工工艺,指导规模生产。
1.1.8工程所涉及的所有混凝土必须集中拌和,现浇混凝土施工应使用钢模板。其 中小型预制构件(涵洞盖板、水沟盖板、防护工程的各类预制块等)必须进行集中预制。
1.1.9所有原材料均应对设计指标进行复核验证,确保原材料质量,杜绝不合格材料入场。
1.1.10所有路段填方距路床底80cm以下部位,应采用冲击碾压或强振碾压进行补强,提高路基填方整体强度,有效减少工后沉降。
1.1.11加强各工序间的衔接,施工沟槽、基坑开挖应尽快封闭,严禁雨水浸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