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场地清理:

1)依据设计文件测量放样,确定工作界限,根据施工区域地形、地貌、植被及覆盖层土质情况以及施工区域内存在的其它情况,制定清理工作程序以及清理工作内容。
2)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均应在施工前砍伐或移植清理,砍伐的树木应移植于路基用地之外,进行妥善处理。
3)填方路堤应将路基基底范围内的树根全部挖除,并将坑穴填平夯实,取土坑范围内的树根应全部挖除。
4)路堤修筑范围内原地面的坑、洞、墓穴等应用原地土或砂性土回填,按规定进行回填。
5)对路幅范围内、取土坑的原地面表层腐殖土、表土、草皮等进行清理,填方地段还应按设计要求整平压实。清出的表层土应集中堆放并用于后期绿化。临时征地费用,宜在填挖交界处。
6)基底原状土的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基底换填,换填深度不小于30cm,基底横坡陡于1:5时,基底坡面应挖成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1m,并予以夯实。
2.临时排水设施:
1)路基工程土石方开挖前按照原地形、地貌进行临时排水规划,把开挖断面以外的汇水排出开挖断面以外,避免汇水汇集在开挖断面内,造成路基填料不适宜的影响,临时截水沟、排水沟与原水系永久排水沟接通。
2)对于处于水田、山坳路段,首先开挖纵横向排水沟,疏平地表水。
3)开挖纵横向排水沟自然排水有困难的路段,应设集水坑,采取人工强制排水。
4)在路基范围内设计设置的过水构造物,施工前在构造物一侧开挖临时排水沟,排水沟不影响构造物正常施工,并保证水流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