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经济的发展,带动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城市的道路网规模也越发的庞大,从市政道路工程管理的现状出发,本文主要针对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相应的管理措施,以实现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等各项目标。 

关键词:管理;市政道路;质量 
  1 引言 
  近些年来,城市道路作为城市经济社会运行载体的作用越发显著,市政道路工程建设投资多为政府投资,当然也出现与地产开发相配套等其他社会投资共同参与建设的格局;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理出现政府监督、社会监理和施工企业内部控制相结合的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但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理也存在一些较为普遍的共性问题。笔者结合多年工作经验提出市政工程质量管理的对策。 
  1.1 市场管理方面不规范 
  市政基础设施是社会公益性项目,多冠以民生工程之名。由于其公益性其投资效益不显著故而市政道路的建设资金大多为政府投资。而政府投资的资金实际上是纳税人心血。由于市政工程受到交通、用地、周边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与制约,市政道路工程的工期一般不会太长。有的工程开工多日甚至到工程完工还没有签订正式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有的工程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有些工程没有土地、规划手续甚至没有正式的施工图纸;为追求所谓“政绩”,一味压缩工期,甚至缩短设计周期,这极易导致工程项目设计上的功能不全或其他缺陷和施工质量隐患,造成工程质量内在品质的降低。 
  1.2 质量意识不强 
  由于市政工程的特殊性,很多为了献礼、形象、政绩或应付检查,往往重视工期而忽视质量,有时出现抢干和蛮干。各责任主体不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或对强制性标准不熟悉。工程实施后,重政治,轻技术;重工期,轻质量的现象应运而生。从政府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乃至社会各界较普遍认为道路工程即使坏了修修补补就行,正是这样的忽视,给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埋下了一定的质量隐患,造成了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 
  1.3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混乱 
  现在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很多搞所谓项目承包制,即项目部只向公司交管理费,类似转包挂靠的行为使得企业对项目部的质量管理流于形式甚至只收费不管理,项目部随意性很大常唯利是图,产出品质量低劣;有些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只好挂靠施工;施工单位或其项目部质保体系不健全;有的不按图纸施工,擅自变更设计。有些企业以低于成本价中标,为了获得利润保证企业生存而采取偷工减料赚黑心钱。 
  1.4 监理机构不健全,监理效果达不到要求 
  监理企业也存在内部项目承包制,低价获得监理业务,一个总监找一两个监理员,专业不配套、人员配备不足,监理工作不到位形同虚设。 
  1.5 建设单位盲目推进,不尊重实际 
  市政道路建设单位多为政府或其职能部门,多有少花钱多做事,做出政绩的思想。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一味追求进度,甚有自以为是,强制改变设计意图体现自身意志;不尊重实际,不认可技术规范想怎么办就怎么办,造成造价增加、质量下降达不到使用功能等。 
  2 加强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理的措施 
  2.1 强化工程质量意识,履行法定程序 
  应该增强工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每一条道路都是城市整个系统的一根血管,哪根血管不通哪就要出问题,质量上出现问题,将给国家和群众的财产带来损失。 
  首先要理顺、规范市政工程建设市场。加强对质量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的监督。严格市政工程法定建设程序,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行为。按照法定建设程序办事,规范运作而不为了所谓政绩而知法犯法,出现对待其他项目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对待自身作为业主的工程却不履行程序的局面。所谓“己不正何以正人”,工程源头就出了问题,环环相扣如何能建设精品工程。 
  2.2 切实加强质量责任制 
  众多工程实践证明,提高工程质量必须建立层级落实的质量责任制,政府投资工程及其他资金的市政民生工程无论其大小,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该指派专人负责,明确其责任并有可行的问责机制。同时对于参建责任主体如勘探、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监理等要按照其法定权利及义务,对工程的各个环节负责,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出了质量问题,就要查找问题,追究责任。尤其是那些建设单位为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特权”部门实施的工程对所谓“首长要求”要有足够的约束与问责,避免其随意改变设计,胡乱指挥给工程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2.3 加强对责任主体的约束,完善信用评价 
  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对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以及勘察、设计文件和工程实体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进行记录、上报、通报,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保证工程质量和优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亦呼唤上级主管部门加大对所辖范围内市政工程的监督检查,对下级“特权”部门一些“不良做法”多敲警钟,减轻一线监管人员或责任主体“有苦说不出”的压力。 
  2.4 切实强化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作 
  很多地方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出现业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找“星期六工程师”私人设计。有资质设计单位的图纸不经过审查直接交付施工。有的审查机构缺乏市政公用工程勘察设计的专业人才;有的审查机构没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审查的资质;另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意识淡薄,不少建设单位跳过施工图审查这一法定程序;有些市、县(市)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设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审查内容。 
  2.5 强化监理公司的监理职能 
  建设工程中,施工单位质量自控是基础,监理单位有效监管是关键。要提高工程质量,监理就要着眼于工程的工期进展和质量客观实际,采用法律的手段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工程造价和合同管理,协调生产过程中各有关单位的关系。配备必要的人员与设备科学规范的开展监理工作。特别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建设单位的市政工程,监理单位要积极取得其理解和支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按法律法规开展工作,避免政绩工程成为问责工程。 
  3 结语 
  综上所述,市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与其他工程相比有其自身的特殊性:1)质量要求高,市政道路人、车流集中,其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综合效益。2)工期要求紧,市政基础设施很多急需改善,政府和民众往往都希望工程项目尽快开工、尽快投入使用。3)市政工程的效用特点也使其必然成为“民生工程、政绩工程”。市政工程影响因素众多,社会各界要求不断提高,问责和信用机制的建立健全必然要求完善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市政工程建设进行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等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