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纵断面设计的要求,除了前面讲述的最大和最小纵坡、坡长限制、合成坡度、平均纵坡、竖曲线最小半径和最短长度、平纵组合的要求以外,还应满足由城市道路的特点所决定的具体要求。
(一)纵断面设计应参照城市规划控制标高、适应临倚建筑立面布置以及沿路范围内地面水的排除。 确定道 路中线设计标高时,必须满足下列各控制点标高的要求。
(二)应与相交道路、街坊、广场和沿街建筑物的出入口有平顺的衔接。
(三)山城道路及新建道路的纵断面设计应尽量使土石方平衡。在保证路基稳定的条件下,力求设计线与地 面线接近,以减少土石方工程数量,保持原有天然稳定状态。
(四)旧路改建宜尽量利用原有路面,若加铺结构层时,不得影响沿路范围的排水。
(五)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合行驶的车行道,最大纵坡宜不大于3%,以满足非机动车爬坡能力的要求。
(六)道路最小纵坡应不小于0.5%,困难时不小于0.3%,特别困难情况下小于0.3%时,应设置锯齿形街沟 或采取其它综合排水措施。
(七)道路纵断面设计必须满足城市各种地下管线最小覆土深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