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结构检查井施工 1、一般规定 (1)检查井的位置、结构类型和构造尺寸等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2)检查井的砌筑结构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定。 (3)管道检查井的基础(包括支墩侧基)应建在原状土上,当原状土地基松软或被扰动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 (4)施工中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避免管道主体结构与检查井之间产生过大差异沉降,导致结构开裂、变形、破坏。 (5)管道接口不得包覆在检查井的结构内部。 (6)检查井、收水井应使用符合国标的重型井盖框,检查井井周加固应符合郑州市现行加固标准。 2、施工流程图 3、砌筑结构检查井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井室的混凝土基础与管道基础同时浇筑;施工应满足规范相关规定。 (2)管道穿过井壁的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类管道、金属类无压管道,其管外壁与砌筑井壁洞圈之间为刚性连接时水泥砂浆应座浆饱满、密实; 2)金属类压力管道,井壁洞圈应预设套管,管道外壁与套管的间隙应四周均匀一致,其间隙宜采用柔性或半柔性材料填嵌密实; 3)化学建材管道宜采用中介层法与井壁洞圈连接; 4)排水管道接入检查井时,管口外缘与井内壁平齐;当接入管径大于300mm时,对于砌筑结构井室应砌砖圈加固。 (3)砌筑结构的井室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筑前应砌块应充分湿润;砌筑砂浆配合比符合设计要求,现场拌制应拌合均匀、随用随拌; 2)排水管道检查井内的流槽,宜与井壁同时进行砌筑; 3)砌块应垂直砌筑,需收口砌筑时,应按设计要求的位置设置钢筋混凝土梁进行收口;圆井采用砌块逐层砌筑收口,四面收口时每层收进不应大于30mm,偏心收口时每层不应大于50mm。 4)砌块砌筑时,铺浆应饱满,灰浆与砌块四周粘结紧密、不得漏浆,上下砌块应错缝踩踏; 5)砌筑时应同时安装踏步,踏步安装后在砌筑砂浆未达到规定抗压强度前不得踩踏; 6)内外井壁应采用水泥砂浆勾缝;有抹面要求时,抹面应分层压实。 (4)有支、连管接入的井室,应在井室施工的同时安装预留支、连管,预留管的管径、方向、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管与井壁衔接处应严密;排水检查井的预留管管口宜采用低强度砂浆砌筑封口抹平。 (5)井室施工达到设计高程后,应及时浇筑或安装井圈,井圈应以水泥砂浆坐浆并安放平稳。 (6)井室内部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留孔、预埋件应符合设计和管道施工工艺要求; 2)排水检查井的流槽表面应平顺、圆滑、光洁,并与上下游管道底部接顺; 3)透气井及排水落水井、跌水井的工艺尺寸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7)给排水井盖选用的型号、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未要求时,宜采用复合材料井盖,行业标志明显;道路上的井室必须使用重型井盖,装配稳固。 (8)井室周围回填土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的有关规定。 4、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井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控项目 ①所用的原材料、预制构件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 ②砌筑水泥砂浆强度等级、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 ③砌筑结构应灰浆饱满、灰缝平直,不得有通缝、瞎缝;井室无渗水、水珠现象。 2)一般项目 ①井壁抹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井室无明显湿渍现象。 ②井内部构造符合设计和水力工艺要求,且部位位置及尺寸正确,无建筑垃圾等杂物;检查井流槽应平顺、圆滑、光洁。 ③井室内踏步位置正确、牢固。 ④井盖、座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稳固。 ⑤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井室允许偏差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数量 检查方法 范围 点数 1 平面轴线位置(轴向、垂直轴向) 15 每座 2 用钢尺量测、经纬仪测量 2 结构断面尺寸 +10,0 2 用钢尺量测 3 井室尺寸 长、宽 ±20 2 用钢尺量测 直径 4 井口高程 农田或绿地 +20 1 用水准仪测量 路面 与道路规定一致 5 井底高程 开槽法管道铺设 Di≤1000 ±10 2 Di>1000 ±15 不开槽法管道铺设 Di<1500 +10,-20 Di≥1500 +20,-40 6 踏步安装 水平及垂直间距、外露长度 ±10 1 用尺量测偏差较大值 7 脚窝 高、宽、深 ±10 8 流槽宽度 +10 5、成品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砌块进场按要求堆放整齐,运输时轻拿轻放,缺棱掉角的砌块当做半砖使用; (2)室体砌筑高度不能大于规范要求,砌体完工后按要求进行掩护,雨期施工按要求覆盖保护; (3)需预留预埋的管道时,需与砌体有机配合;设备吊装时,严禁碰撞砌体。 6、质量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1)井室验收批质量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