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配碎石道路基层施工要求: 一、摊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机械摊铺符合级配要求的厂拌级配碎石或级配碎砾石。 2. 压实系数应通过试验段确定,人工摊铺宜为1.40~1.50;机械摊铺宜为1.25~1.35。 3. 摊铺碎石每层应按虚厚一次铺齐,颗粒分布应均匀,厚度一致,不得多次找补。 4. 已摊平的碎石,碾压前应断绝交通,保持摊铺层清洁。 二、碾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碾压前和碾压中应适量洒水。 2. 碾压中对有过碾现象的部位,应进行换填处理。 三、成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碎石压实后及成活中应适量洒水。 2. 视压实碎石的缝隙情况撒布嵌缝料。 3. 宜采用12t以上的压路机碾压成活,碾压至缝隙嵌挤应密实,稳定坚实,表面平整,轮迹小于5mm。 4. 未铺装上层前,对已成活的碎石基层应保持养护,不得开放交通。 级配砂砾道路基层施工要求: 一、摊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压实系数应通过试验段确定。每层摊铺虚厚不宜超过30cm。 2. 砂砾应摊铺均匀一致、发生粗、细骨料集中或离析现象时、应及时翻拌均匀。 二、碾压成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碾压前应洒水,洒水量应使全部砂砾湿润、且不导致其层下翻浆。 2. 碾压过程中应保持砂砾湿润。 3. 碾压时应自路边向路中倒轴碾压。采用12t以上压路机进行,初始碾速宜为25~30m/min;砂砾初步稳定后,碾速宜控制在30~40m/min.碾压至轮迹不应大于5mm,砂石表面应平整、坚实,无松散和粗、细集料集中等现象。 4. 上层铺筑前,不得开放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