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桩基施工完成后,用全站仪放样坐标控制点,实测原地面标高,计算开挖深度,确定基坑开挖边界线,同时填写放样记录表,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后,方可开挖基坑。开挖采用人工配合挖掘机进行,并随时对基坑平面尺寸和标高进行测量控制。当挖到离设计地面标高30cm处时,采用人工清基。
2.2 在基坑开挖过程中若发现有渗水现象,则应在基坑四周适当位置布置排水沟和截水沟,防止地面水对已开挖基坑造成损坏。为防止基坑渗水汇集,在基坑基础范围内做人工盲沟,形成排水网,以便基底渗水全部排出,并做集水井,配备足够的潜水泵以便抽水,并及时报检,避免长时间裸露和浸泡。
2.3 基坑开挖完成后,对基坑进行夯实,在表面铺设10cm厚C15砼作为墩台底模,同时对桩顶松散砼进行剥除。经质检工程师复核基底标高、平面位置和基坑轮廓线尺寸后,填写自检表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经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