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对本项目部工程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资源的配置。
2、履行合同要求,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对工程的安全全面负责。
3、确保安全保护所需经费,落实安保设施、材料及用品。
4、对安全保证计划的运行和修订负主要责任。
5、坚持抓生产必须同时抓安全,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积极支持安全专职人员工作。
6、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督促、检查工作的权利
7、每月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重大事故和危险肇事事故苗子必须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和落实改进措施。
8、组织现场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