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原则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在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同时,必须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彻底扭转一些地区边建设边破坏的被动局面。
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应充分考虑区域与流域环境污染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相互影响和作用,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统一规划,同步实施,把城乡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
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决策,合理开发。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经济发展必须遵循自然规律,近期与长远统一、局部与全局兼顾。进行资源开发活动必须充分考虑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绝不允许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眼前的和局部的经济利益。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过程控制”的原则,实施“纵到底,横到边”的管理体系。
坚持做到“少破坏、多保护,少扰动、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使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控项目与监控结果达到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教育培训率100%,贯彻执行率和覆盖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