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公路钢管混凝土拱桥的设计符合安全可靠、耐久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公路钢管混凝土拱桥,钢管为圆形截面。
采用本规范进行设计时,应同时遵守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技术规范。
本规范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
公路钢管混凝土拱桥应按以下两类极限状态设计:
1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对应于公路钢管混凝土拱桥及其构件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或出现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或变位的状态。
2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对应于公路钢管混凝土拱桥及其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的某项限值的状态。
根据不同种类的作用(或荷载)及其对桥梁的影响,桥梁所处的环境条件,应考虑以下三种设计状况,并进行相应的极限状态设计:
1 持久状况:桥梁建成后承受自重、车辆荷载等持续时间很长的状况。应进行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2 短暂状况:桥梁施工过程中承受临时性作用(或荷载)的状况。一般仅作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必要时才作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
3 偶然状况:在桥梁使用过程中偶然出现的如罕遇地震的状况。仅作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
钢管混凝土结构或构件之间的连接,以及施工安装阶段(混凝土浇注前和混凝土硬结前)的承载力、变形和稳定,应按钢结构进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