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料
在桥台背墙施工完毕达到设计强度后,进行台背填筑处理。台背填料采用渗水性较好的、塑性变形较小的材料作为回填料。具体要求如下:
(1)级配良好,粒径应为0~50mm的碎石土,禁止使用粘性土;
(2)碎石土颗粒组成要求颗粒尺寸大于20mm的耝骨料应大于等于40%,小于0.5mm的细料含量应不小于15%,细料塑性指数不的大于10%;
(3)外掺级配砂砾(碎)石所用材料要求颗粒尺寸应为5~50mm,其中25~50mm的含量不大于50%;
(4)或者是工程师批准的其它透水性好、易于夯实的材料;
(5)若有地下水时,地下水位以上300mm的范围内一律用透水性能好的材料,如砂砾(碎)石
2、填筑及排水
应适时分层回填压实,填筑范围不允许采用红砂岩填筑,分层松铺厚度宜小于20cm,当采用小型夯实机具时,松铺厚度应不小于100mm,且不宜大于150mm,结构物处的压实度要求顶面以下深度0~800mm的范围内不小于95%,800mm以下至填方基底为94%。在填筑过程中注意台背排水同步进行,其中用于水泥稳定碎石的水泥应采用低标号水泥,碎石层做成3%的纵坡,2%的横坡以便于排水。为排除施工期间形成的台内积水,桥台基础内顶面宜设置5‰的纵坡。片石盲沟靠路基一侧宜设置粘土夯实隔水层,桥台路面于引道路面结构一致,台背排水具体布置见附图。
3、填筑范围
按照规定台背填土顺路线方向长度,顶部为距耳墙尾端不小于台高加2米;底部距基础内缘不小于2米。
回填桥台背后填土时必须与锥坡同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