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兰新铁路第二双线桥涵工程沉降变形观测作业。
2 作业准备
2.1内业技术准备
在开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熟悉规范和技术标准,掌握桥涵工程沉降变形作业相关内容及要求。
2.2外业技术准备
观测前,对所使用的仪器和设备,应反复进行检验校正,并保留检验记录。
⑴沉降观测应采用二等水准测量,测量精度不低于±1 mm,读数取位至0.1 mm。
⑵沉降观测周期为:施工期间每天观测一次,施工结束后2~3个月5d一次,3个月后7~15d一次,6个月后30d观测一次,工程移交同时移交观测记录。
⑶桥涵主体工程完工后,沉降观测期一般应不少于6个月;岩石地基等良好地质区段的桥梁,沉降观测期应不少于2个月。观测数据不足或工后沉降评估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适当延长观测期。
4施工程序与工艺流程
施工程序为:
制作观测元件→墩台(梁体、涵洞)浇注→埋设观测元件→进行沉降观测→收集观测数据→观测结果分析、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