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l.测量工作是工程施工的主要工序之一。测量人员在测量工序中应为施工提供合格的测量服务,现场施工人员应为测量工作人员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
1.2.测量工作人员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及地方政府、上海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和业主的有关规定。
2 测量管理
2.1.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建筑工程公司测量工作。
2.2.施工测量分二级管理: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提供技术管理和技术支持,其行政上受建筑工程公司直接领导,业务上受检测分公司领导。
2.3.各项目经理部及各分公司设立的测量组,行政上受其所在项目部或分公司领导,业务和技术上受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指导。
2.4.各项目经理部及各分公司使用的“测量检查专用章”“测量专用章”由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管理中心统一发放管理,各测量组设专人管理,工程竣工后上交工程管理部。如有损坏、丢失,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备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所在项目经理部负责。
3 职责分工
3.1 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管理中心
3.1.1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是本公司施工测量业务的主管部门。
3.1.2对本公司的测量专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3.1.3 负责解决工程测量技术问题,对各项目经理部进行技术支持。
3.1.4 负责对本公司的测量业务进行管理。参与处理项目施工中出现的有关测量问题。
3.1.5 根据本公司任务分布情况和精度要求,对各项目部测量组的测量人员、仪器、工具的合理配备提出建议或调配。
3.1.6 编制控制网施测方案,并组织人员施测。整理技术报告,提交相关部门审定后投入使用。
3.1.7布设建筑工程公司所属项目部(B、C类项目)的各种测量控制网。及其建筑工程公司领导交办的测量任务。详见附件一(工程项目施工测量管理实施细则)。
3.1.8督促各测量组健全原始记录,规范填写各种测量表格,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3.1.9协助本公司计量管理人员做好测量仪器的送检工作。
3.1.10组织测绘新技术的开发应用、经验交流、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对公司内部测量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
3.1.11负责与有限公司及其它公司间测量业务联系,参与处理一些技术问题和管理工作,包括参加会议、重大工程测量方案的编制。
3.1.12负责公司测量仪器的管理、维护保养,代表公司办理测量仪器的租赁业务。掌握测量仪器的配备情况,并对公司仪器的合理配备向公司总工程师提出计划。
3.1.13根据各项目部的书面要求确定工程的关键点位及关键控制点、轴线等,组织人员调配仪器进行复测抽查。其项目部应给予支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