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般规定1、   土石方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研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好现场布置。现场的办公生活区、机械检修区、物资存放区、施工作业区及施工道路等主要生产和生活设施,应有相应的技术安全措施,并在施工前组织设计中详细说明。2、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危险地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场地狭小,行人和运输繁忙的地段,应设临时交通指挥。 二、 工地布置 1、 工地的布置,应全面规划,妥善安排。遵守有利施工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的原则,符合防洪、防火、防雷击、防暑等安全和卫生的要求。 2、  采用机械施工时,应制订作业程序和运行路线,确保协调施工,安全生产。夜间施工应有良好的照明。 3、 工地应设工人休息、避雨棚;严寒地区应设避风取暧室。 4、  汽油等易燃品库可建成半地下式结构,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应分库存放,临时存放在施工现场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30m, 距其它建筑物不得小于25m。永久性、半永久性库房应根据各专业的安全规则办理。 三、 工地道路 1、  开工前应按规定修建人行和运输便道,经常养护,保持畅通。2、用汽车运输时,临时便道和正式公路交界处应设置安全标志。便道及其桥涵应根据通行车辆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养护。在利用既有公路运输时,应对其线路、桥涵的原设计标准及结构现状作详细调查研究。必要时应采取补强和加固措施。所有运输机动车辆通过村镇时,应和有关方面协商,制订相应安全措施。 3、 在施工便道间的交叉口、与铁路的交叉口及渡口处,应设立标志。施工便道和铁路交叉,应事先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按规定要求铺设临时道口。 4、施工便道应避免在架空索道及起重设备工作范围内穿越,如因场地限制需穿越时,应有防护设备和安全措施。 5、 所有道路的便桥,应在桥头树立标志,注明载重能力和限制速度。 6、 冬季施工时,所有道路均应及时清除冰雪和采取防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