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进出洞口采用一字墙锥坡排水形式,圆管涵管节采用预制厂集中预制,运至现场后吊装。
2、测量放样
对圆管涵的中桩及纵横轴线,以及内外边桩进行准确放样,并用白灰做上标记。利用已有的加密水准点,对原地面高程进行放样,确定开挖深度,完成后报监理工程师,符合要求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3、基坑开挖
3.1 基坑开挖前,首先要对圆管涵基础所在位置进行清表或清淤。地基处理的范围至少应每侧宽出基础之外0.5m。为便于施工中的检验校核,基坑开挖前应在纵横轴线上、基坑边桩以外设控制桩,每侧两个。
3.2 基坑开挖采用机械开挖,人工辅助的方式,应避免超挖。机械开挖至距槽底设计标高20cm时,改用人工挖掘、修整至设计尺寸,不能扰动槽底及坡面原状土层。基坑槽底采用平板振动夯夯实,确保基底标高误差满足设计规范要求。
3.3 基坑开挖中,在坑底基础范围之外设置集水坑并沿坑底周围开挖排水沟,使水流入集水坑内,排出坑外。集水坑宜设在上游,尺寸视渗水的情况而定。
3.4 基坑坑壁以1:1.5放坡,当基坑深度大于5m时,基坑坑壁坡度可适当放缓或加设平台。
3.5 当基坑有地下水时,地下水位以上部分可以放坡开挖;地下水位以下部分,若土质坍塌或水位在基坑底以上较深时,应加固开挖。
开挖清理完毕后,及时进行地基承载力检测,然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检验,当地基承
载力满足设计要求的大于等于100KPa时,可进入下一道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