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安全保证措施
3.3.1在施工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法律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和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措施投入;组织多层次的安全生产检查评价活动,严格执行现场文明施工的有关法规,创造良好的施工形象。
3.3.2开工前组织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法制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使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和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3.3.3按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设专职安全检查人员。
3.3.4在施工现场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要求施工人员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组织一支经过训练的义务消防队员。
3.3.5操作人员上岗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定期对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3.3.6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雨雪、风暴和汛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3.3.7桩基开挖施工前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电缆、管道等)的埋置位置及走向,并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及其它可疑物品时,即时停止下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3.3.8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查隐患查事故苗子,查安全设施,及时进行整改。
3.3.9在施工现场投放必要的安全设施,在施工现场周围,架立必要而合适的标志牌包括警告与危险标志、安全与控制标志、指示标志等。
3.3.10制定各工序、岗位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用以规范职工、民工的生产活动。
3.3.11加强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和生产机具的安全管理,做到文明安全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
3.3.12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设施,加强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
3.3.13挖孔桩工程现场负责人必须熟练掌握人工挖孔的施工方法、法 规、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并能指导和监督工人进行安全施工作业。
3.3.14对参加挖孔作业人员事先必须检查身体,凡患有精神病、高血压、 心脏病、癫痫病及聋哑人等不能参加施工。下孔作业条件艰苦,危险性大, 应选健壮的男青年,年老体弱和有病人员不能下孔作业。
3.3.15挖掘机及吊车工作时, 必须有专人指挥,并且在其工作范围内不得站人。
3.3.16 材料运输车进出场必须打开转向灯,入场后倒车必须设专人指挥。
3.3.17施工作业平台必须规整平顺,杂物必须清除干净,防止拆除导管时将工作人员绊倒造成事故。
3.3.18 现场卸料(主要指钢筋和钢板、钢管)前,必须检查卸料方向是否有人,以避免将人员砸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