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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高空作业安全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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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3-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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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路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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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高空作业安全交底
凡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进行作业均称为高空作业。在进行高空作业前,高空作业所用的防护绳、吊篮、安全帽、高空作业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必须经检查可靠、有效方可使用。
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人员及进入高空作业区的一切人员,必须在作业前或进入作业区前戴好安全帽和系好高空作业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安全防护工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和使用。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应按类别,有针对性地将各类安全警示标志悬挂于施工现场各相应部位,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至少有一名监护人,监护人要监守施工现场,切实履行职责,密切注意作业状况,发现危险及时发出警示。监护人员还应阻止其他人员进入地面危险区域。
高空作业时,应将手持工具、小型材料等放在工具袋内,严禁工具袋由高空掉下或使用破损的工具袋。
高空作业时所有的材料和工具应用绳索或起重工具传递,不可向下投掷或向上抛送物件。
在高处进行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时,电线、气体软管不得随意缠绕。氧气瓶、乙炔瓶必须远离动火点,行车下必须有专人看护。不允许火星、飞溅物和熔渣落到气体软管或气瓶上。严禁气瓶放在动火作业点正下方。
进行立体作业时,在上、下作业层之间应设防护网,上、下作业人员位置应叉开,避免坠落物体伤人。
高空作业各工点的现场负责就是现场安全责任人,高空作业必须由现场负责承认后,才能作业。现场安全责任人必须到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和落实措施, 对任何产生的违章予以制止。
情况紧急的,各工点可自己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同时通知项目安质部到场。
各工点要把设备维修的关键部位,尤其要注意安全防范的部位进行必要的规范整理。
遇大雨、大雪、光线不足、风力达6级以上等不良环境时,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禁止私自进行高空作业。
无安全措施,严禁在未固定的横梁、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严禁在高空作业台面上打闹跑跳,严禁酒后进行高空作业。
高空作业时,直接对话不清的,应使用对讲机保证上下联络。
各工点负责人必须对日常的高空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章情况坚决予以处罚。
特殊高空作业人员(如塔吊司机)应持证上岗。
高空作业应设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沿着扶梯上下,不得沿着立杆与栏杆攀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