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小型预制构件的施工质量,加强对预制施工队伍的管理,倡导精细化管理,特制定小型预制构件施工实施细则。
一、施工准备
(一)预制场地的建设
1、预制场地应选址:
(1)预制场地的建设。
(2)道路通畅,原材料进场及成品运输较便利。
(3)水源充足。
(4)远离居民区。
(5)电力供应方便的地方。
2、预制场的面积根据工程量的大小确定,且较富余。
3、预制场的工作区、材料存放区、成品堆放区必须硬化。
4、预制场工厂生活区与工作区必须公开,且布局合理。
5、预制场必须修建自流式的养生水池,冬季施工应搭设保温间。
6、预制场必须配有自发电机组、振动台、振动棒、平板震捣器、砼试模及试件专用养生间(池)。
7、预制场必须修建通风、防尘、防雨且能够一次储存不小于100t的水泥仓库。
8、预制场电线电路应规范布置,必须设总闸及多个分闸,不得多个用电器共用开关,专人看管。
9、场区内排水通畅。
10、生活及建筑垃圾应集中存放、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11、预制场内的各种材料必须有标志标识牌,标明材料的规格、型号、产地及检验状态等。
12、相应的质量要求、质量目标、施工工艺以及安全生产制度均应上墙。
13、不同型式的预制构件应分类堆放整齐,并注明浇筑日期。
(二)模板的制作
1、开始施工前,根据图纸要求的尺寸制作相应的模板,建议选择正规的模具生产厂家。
2、模板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种荷载,保证预制件各部位形状、尺寸准确。
3、模板应制作简单,拆装方便,拆卸时尽量减少模板和杆件的损伤,提高模板的周转率。
4、模板板面平整,接缝严密不漏浆。
5、模板的数量应满足连续工作2~3天所需的数量。
(三)配合比的确定
1、原材料的质量要求
(1)水泥
a、预制构件所用水泥,采用业主招标厂家供应的3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由项目部材料部统一调拨,严禁私自采购或使用未经检验的水泥。
b、水泥的物理化学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初凝时间不早于45min,终凝不迟于10h。
c、水泥进场应有产品合格证及材质化验单,并应对品种、标号、数量、批号及出厂日期进行查验。
d、出厂期超过三个月或受潮水泥必须重新取样检验,按其复验结果经监理工程认证正常使用或降级使用。严禁使用结块、变质的水泥。
e、不同标号、不同厂家、不同出厂日期的水泥必须分开堆放,并有明确的标签,不得混放。
f、袋装水泥应离地50cm存放防止受潮、堆垛高度不宜超过10袋。
g、所有批号的水泥必须经过项目部自检及监理抽检合格后方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