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控制
凡进场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有关材料的标准和要求,必须和配合比报告中所用的材料一致。监理人员应督促承包人自检,必要时监理旁站其自检过程,并按不小于规定频率抽样送监理试验室复检。
材料在被使用前,监理人员应要求承包人出具自检合格的报告,凡未自检或自检、抽检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得使用。这些材料包括钢筋、水泥、碎石、黄砂等,其中钢筋和水泥还必须有厂方提供的质保书。
在砼配合比的试验结果中,必须提供配合比报告书,并附有计算过程。委托试验必须送具有交通乙级以上资质的试验室进行,配合比一经确定,则所有材料不得随意更改,监理人员对此应作严格的控制。砼配合比的试压块,应出具28天的强度试验结果,如承包人以7天强度推算,则必须对28天强度负责,在28天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对所完成的工程应予以返工和报废处理。
有关材料的技术标准和施工要求,详见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89
2、场地要求
材料场地必须经硬化处理,砂石材料须分开堆放,不得混堆;水泥场地必须架空离地30cm以上,并具有完备的防雨水设施;钢材及钢筋骨架也应架空离地,不得直接放置在泥土地上;现场临时蓄水池应作硬化处理,确保施工用水清洁无杂质。
施工现场应井然有序,妥善布置,必须竖牌子标明材料来源、规格、施工配合比及各施工工序负责人,做到文明施工、合理组织,责任落实到人。监理工程师应对现场进行严格的检查,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开工,并通知承包人立即整改。
3、机械设备控制
进场设备必须性能良好、部件齐全,设施配套,能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所有设备须经监理人员验收后方可使用。施工现场的搅拌机、电源及振捣器等关键设备都应有备用品,确保施工能连续进行。搅拌机必须有自动进水计量装置,上料的手推车必须将自重及需载重量用红漆写明,车内用明显标记标明载料位置线。
监理人员应对设备逐一检查验收、标定,对不合格的设备应及时清理或整修。当机械设备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施工连续性的要求时,则不能开工。
4、测量放样控制
承包人在对结构物位置放样后,应及时填写施工放样报验单,报请监理工程师复检。每个涵洞至少应放出中心桩及两端轴线护桩,并提供测设坐标。复检确认后承包人应对护桩妥善保护,供控制与检测使用。
每个涵洞附近应至少引测一临时水准点,精度须满足四等以上水准精度,位置应放在坚固并不易损坏处。
对未经复审即行基坑开挖的涵洞,测量工程师将拒绝签认,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负,现场监理人员应督促承包人按程序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