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为满足桥梁工程建设的需要,使钢管混凝土拱桥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工作符合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耐久适用、经济合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适用于以圆形钢管内浇筑混凝土为拱肋的钢管混凝土拱桥。
1.3 本规程适用于本省各级市政与公路工程钢管混凝土拱桥的设计、施工与养护。
1.4 本规程主要依据《公路工程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T50283-1999》、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041-2000》以及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 13-51-2003》的有关规定制定。基本术语、符号按照国家标准《工程结构设计基本术语和通用符号GBJ132-90》和《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124-88》的规定采用。
1.5 钢管混凝土拱桥中的桥道系、墩台与基础等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圬工结构的设计计算与验算,应符合《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JTJ025-86》、《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JTG D61-2005》、《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和《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3-2007》等规范的要求。结构抗震设计应采用《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T B02-01-2008》。材料和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以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的要求。
1.6 本规程中未明确部分应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的规定。
1.7 对有特殊要求和在特殊环境条件下的钢管混凝土拱桥设计与施工,尚应符合专门规范的规定要求。
1.8 本规程共分3篇18个章节,主要技术内容包括:钢管混凝土拱桥的设计、施工及养护。
1.9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中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本规程出版时,所示标准版本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