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浆砌片石
1、材料要求:
(1)石料强度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片石:厚度不小于15cm(卵型和薄片者不得使用),外观颜色要一致。禁止使用山皮、水锈、裂纹及风化石。盖板涵墙身外露面不要求块石镶面,但应用表面大致平整的片石砌筑,砌筑时要加以修整,以保持砌体表面整齐美观。
(3)砂子:砌筑用砂应采用级配良好的中砂,严格控制含泥量及细度模数。
2、砌筑工艺:
(1)砂浆必须采用机械设备拌和,根据批准后的配合比,随拌随用。每盘砂用量用磅秤计量。
(2)砂浆应有良好的和易性。
(3)砂浆拌和时间不少于1.5分钟。砂浆拌和后2-3小时内应使用完毕,不允许加水重塑。在使用前若发生离析、泌水的现象,砌筑前应重新拌和;已凝结的砂浆不得使用。
(4)砂浆要采用座浆、挤浆法,并用扁钢或其它工具捣实,应保证砂浆饱满。
(5)砌筑前应将石块逐一冼净,并使其饱和,其垫层也应干净、湿润。
(6)砌筑前应做好支架模具,并挂线施工,使砌体坡度、竖直度、大面平整度、断面尺寸等均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7)片石应分层砌筑,一般2-3层组成一个工作层,每层大致找平。片石要平铺、卧砌,大面向下。上下层竖缝应错开,平竖缝宽度2cm;任何层次石块与邻层石块搭接不小于8cm。
(8)砌筑过程及结束后一定要随时洒水、覆盖, 做好养生工作。砂浆初凝后,洒水覆盖养生7-14天。
(9)砌体沉降缝、伸缩缝、泄水孔及防水层的设置均应符合设计和合同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