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粗集料
1、粗集料应使用石质坚硬,表面粗糙,形状接近立方体,有良好嵌挤能力的破碎集料,其质量应符合我国沥青路面对抗滑表层的技术要求,并具有更高的抗压碎能力,用于表面层SMA的粗集料的质量应符合表的技术要求。
2、用于SMA的粗集料的细碎作业不得采用颚式破碎机加工。
3、当采用酸性石料作粗集料时,同时应对沥青的粘附性和沥青混合料的水稳定性进行检验,如不符要求时,可采用改性沥青或掺加部分消石灰粉或水泥代替石粉等措施。如使用抗剥落剂时,必须确认抗剥落剂能耐热,挥发性小,具有长期有效的抗水损害效果。
第二节 细集料
1、用于改性沥青混合料面层的细集料可采用天然砂、机制砂和石屑。细集料应洁净、干燥、无风化、无有害杂质,有适当的颗粒组成,并与改性沥青有良好的粘附性。
2、用于SMA的细集料
a、细集料宜采用机制砂,机制砂宜采用专用的细料圆锥式破碎机生产制造,也可由洁净的石屑筛取0.5~3mm的部分作机制砂使用。当采用石屑代替时,不得使用含有泥土、脏物的废石屑。与天然砂混用时,天然砂的用量不宜超过机制砂或石屑的比例,细集料的质量应符合表的技术要求,天然砂中水洗法小于0.075mm颗粒含量不得大于2%。
b、细集料的粗糙性可以采用棱角性或粗糙度作指标,当采用棱角性作为细集料的粗糙度指标时,宜要求不小于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