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1 目的
为规范四川省高速公路桥梁工程施工,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各道施工工序工作到位,克服质量通病,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编制本技术指南。
1.1.2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四川省内高速公路桥梁施工、监理及第三方检测、材料供应商等参建单位。
1.2 编制依据
1.2.1 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与公路建设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及文件。
1.2.2 四川省颁布实施的与公路建设管理相关的文件。
1.2.3 公路行业内通行的先进施工工艺和管理办法。
1.3 章节划分
本指南共五章,分为总则、施工准备、桥梁基础施工、下部构造施工、上部构造施工。
2 施工准备
2.1 一般规定
2.1.1 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熟悉设计文件,做好现场调查和设计文件的核对工作,并及时将结果及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呈送建设单位。
2.1.2 现场调查核对完成后,应根据设计要求、合同文件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按规定报批。
2.1.3 建立健全质量、环保、安全管理体系。
2.2 施工准备
2.2.1 承包人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有关测量资料,及时完成导线复测、水准点复测、原地面复测和加密测量工作,并做好导线点和水准点的保护措施,直到工程完工。
2.2.2 总体开工报告。开工前,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报批总体开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织机构、质检体系、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劳动力安排;材料、机械设备进场情况;水电供应;临时设施的修建;施工方案准备情况等。
2.2.3 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其内容包括:施工工程名称、现场负责人名单、施工组织和劳动力安排、材料供应、机械设备进场、材料试验及质量检查手段、水电供应、临时工程的修建、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2.2.4 工程开工前,应根据施工内容分类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及时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岗前培训。
2.2.5 工程所用砂、石、水泥、钢筋等原材料进场前应严格进行检查验收和取样送检,试验合格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进场。
2.2.6 工程所用的各类机械设备,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要求,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应齐全。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停放位置应合理规划、分区布置、摆放整齐。应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转正常,严禁设备带病作业。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机械(具)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2.2.7 实行首件工程认可制。每座桥梁分项工程开工后,第一个成品或半成品,如第一根桩基、第一根墩柱、第一片梁等,完成后应由总监办组织施工单位进行质量状况和施工工艺分析,找出施工中的不足并加以改正,方可进行批量施工。
2.2.8 按照“混凝土集中拌和、构件集中预制、钢筋集中加工”的原则,重点做好料场、混凝土拌和站、预制场、钢筋加工场的建设工作。具体要求见《四川省高速公路工地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相关内容。
2.2.9 在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应布置统一制作的施工公告牌、各类标示牌、警示牌等。
2.2.10 桥梁工程施工现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现场出入口应悬挂“施工重地,闲人免进”的禁止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