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挖井、沉井、泥浆池、挖孔桩、浇筑后的钻孔桩四周必须设置护栏及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应悬挂示警红灯,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钻、挖孔桩停止施工时,孔口应加盖防护。
基坑及围堰施工,应根据水文、地质条件、机械设备能力等因素选择适当的支护方案。
在不稳定的土或砂土中采用吸泥、吹砂等方法下沉围堰或沉井时,应备有向围堰(沉井)内补水的设备,保持围堰(沉井)内外水压平衡,防止翻砂。吸泥器应均匀移动作业,防止吸泥过深,造成结构下沉偏斜。
围堰填筑内侧坡脚与基坑开挖边缘距离应根据河床土质和基坑深度而定,且不得小于1.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