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建设宜居城乡、推动绿色崛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来抓,列入了市委全会报告和市政府工作报告中,纳入“梅州市重点建设项目”,摆在“全市十大民心工程”之首。按照“硬件过硬,管理到位,水价合理,水质达标”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科学规划,规范管理,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经上级部门核定,我市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13.11万人。目前,上级下达的125宗工程已全部动工建设,其中2008年前的计划任务已全部完成,完成投资1.33亿元,解决了26.56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受益人口38.85万人。我市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里成立了以市委刘日知书记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机构。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和现场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此项工作;市政府与县(市、区)、县(市、区)与镇分别签订了责任书,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市、县(市、区)各级通过领导挂帅,建立1-2个示范点的形式,以典型示范促进工程顺利开展。
二、突出整体规划
我市紧紧围绕国家和省的整体工作思路,抓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规划先行,突出整体规划。在深入调查摸底和核实的基础上,我市组织水利专家和技术人员,专门编制了《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坚持集中解决和分散解决相结合,兼顾当前与长远发展,高起点规划、高规格建设,确保规划的科学性、最优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进一步细化规划目标,认真编制了年度实施方案,切实把工程任务分解到年、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工作有目标、落实有重点。计划在“十一五”期间,全市完成252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83.35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在“十二五”期间,完成145宗工程建设,解决29.76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通过七年(2006年至2012年)的工程建设,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任务,彻底解决113.11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努力争当全省山区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