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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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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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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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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日供水1000吨(或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的单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满足水利部颁布的《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 5020-93)规定的深度及相关内容要求。日供水1000吨(或供水人口1万人)以下的单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可适当简化,但必须满足以下深度及内容要求。
2.1 综合说明
简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编制主要依据及相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成果,项目供水范围,项目区核定的饮水不安全人口数量、类型和分布,工程建设规模,水文地质概况,主要建筑物设计,工程用地,工程投资,运行成本及社会经济效益等。
2.2 水源论证
单纯管道延伸、管网工程需对供水水厂、供水项目区水量、水质、水压的可靠性进行说明,并附供水水厂有关保证项目区水量、水质、水压的证明(或承诺)材料。
新建水厂(或供水设施)项目,应根据项目区规模、人口增长、产业布局与结构、用水量指标等,预测设计水平年的需水量,并说明预测方法、采用的主要数据及来源。并要说明干旱年枯水期设计取水量的保证率。
需按设计保证率要求(90%~95%)进行水源水量平衡分析,提出水源可供水量及水位。需根据原水水质监测资料及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论证水源等级。
2.3 工程设计标准
应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同类型供水工程主要建筑物的防洪设计标准和抗震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