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XXXXXX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投资建设的XXX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已由XX市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如下:
XXX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位于XXXXXX县XXX乡XXX村,改造面积4700亩,总投资约300万元,工程资金为财政投资和自筹资金。本项目分为五个标段,一标段为:XXX工区;二标段为:XXX工区、XXX工区;三标段为:XXX工区、XXX工区;四标段为:XXX工区、XXX工区、XXX工区;五标段为:水池、XXX围山沟、XXX围山沟。
工期要求:各标段均为150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现该工程前期手续办理完毕,已具备招标条件。
(三)凡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能力和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与本次投标。
(四)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按下列要求提供投标资格审查原件资料供评标委员会审查,只有同时具备下列全部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评标阶段,若其中任何一项条件不能满足,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