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工程地质勘察宜按设计阶段循序渐进地进行,按不同设计阶段要求,查清滑坡的成因、类型、规模、范围、稳定状态、滑动面(带)特征、主滑方向及危害性,提出防治方案建议,供设计参考。
1.1.2 地质勘察宜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设计勘察、施工图设计勘察(详细勘察)三个阶段。对于规模较小的或现有资料表明滑体及其周边地质条件较简单的滑坡,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设计勘察合并为一个勘察阶段。
1.1.3 滑坡地质勘察应充分搜集分析现有资料,并进行实地踏勘,重视地质测绘、工程勘探、岩土物理力学参数测试、资料综合分析和报告、图件编制过程中的每个环节,保证地质资料准确可靠。
1.1.4 应根据勘察阶段、区域及滑坡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滑坡类型、勘察手段的适宜性,经济、合理地开展综合勘察工作。
1.2 工程地质测绘
1.2.1 地质测绘前,应充分收集地形图,区域地质资料、遥感图像、气象、水文、地震、降雨资料,前人滑坡调查和监测资料,以及当地防治滑坡的经验。
1.2.2 图上宽度大于2mm的地质现象必须描绘到地质图上,对评价滑坡形成过程及稳定性有重要意义的地质现象,如裂缝、鼓丘、滑坡平台、滑动面(带)、前缘剪出口等,在图上宽度不足2mm时,应扩大比例尺表示,并注示实际数据,地质界线图上的误差不应超过2mm。
1.2.3 必须采用全面勘查的方法,地质点间距以保证地质界线在图上的精度为原则,一般控制在图上距离2~5cm内。结合滑坡防治工程的重要性可适当加密或减稀。
1.2.4 在地质界线被覆盖或不明显地段,必须保证足够数量的人工露头,尤其是滑坡边界、剪出口附近应配合必要的坑(槽)探。
1.2.5 当地形底图比例尺为1:5000时,地质点应采用经纬仪测定;当比例尺小于1:5000时,有重要意义的地质点应采用经纬仪测定外,其余可根据地形地貌测定地质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