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爆破开挖工程
矿石码头堆场周边山体爆破开挖,开采用于场区回填的渣石及石英岩或灰绿岩大块石等特殊要求石料。开挖的山坡面形成1:0.75永久性或半永久性边坡(不包括护坡及排水沟)。
(2)陆域回填工程
堆场高程▽40.0m以下、辅建区▽34.0m以下、铁路装车线▽17.35m以下及临时施工场地▽7.0m以下范围的回填。不含基础强夯处理工程。
(3)土石方外运
爆破开挖满足回填及块石分选的用量后,剩余的渣石外运至指定地点 (3km),整平。
(4)与相关单位配合
与基础处理、护岸工程的施工便道配合及与高边坡维护基础分层碾压提供开山回填料的配合。
(5)红线外至其它地点施工便道的维护、保养及环境保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