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防洪土建工程位于××县城区附近,主要建筑物分布于河两岸。本次招标的主要工程项目包括:
a、堤防加高加固6.15km,新建大堤3条共8.9km;
b、新建涵闸3处、新建交通闸2处;
c、整修撇洪渠2条共4.0km;
d、新建电排站3处。
3.1.2 导流设计标准
本工程需新建涵闸3处、新建电排站3处,需要对电排站、涵闸进行导流设计。本工程永久建筑物为4级,根据《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施工导流标准为3-5年一遇。本工程由于水文资料缺乏,各建筑物工程量相对较小,集中在枯水期施工,施工期限短,华容河流域枯水水位变化不大,选用枯水时段常水位作为围堰设计水位。
3.1.3 导流方式、导流设计
本工程电排站、涵闸在枯水时段施工,外河水位变化不大,基本稳定在28.2m以下,施工期雨水可通过现有电排或涵闸排出,过水涵闸为排水涵闸,渠道枯水水位稳定在28.5m以下,水流由排水区的排水渠道系统与相连通的其它涵闸过水,只修筑挡水围堰。临时围堰采用均质土围堰,顶宽3.0m,内外坡比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