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SL19-2004)进行河道基槽开挖。
河道开挖质量控制标准:
(1)河道线控制测量应满足三等平面控制测量和三等水准测量精度。
(2)河道开挖底高程偏差值不超过±2CM,渠底及内边坡平整度(用2M直尺检查)偏差不超过±2CM.
1.1.2施工技术要求
河床基面分为黄土状壤土、砂壤土、靠近河底部位局部有细砂和中砂等类型。河床基面可选用削坡机削坡、挖掘机粗削人工精削的施工方法。
施工单位在进行基础开挖前应详细了解工程的地质结构、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情况,并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移交的测量控制点布设施工导线系统。
根据河道控制点坐标及弯道参数确定河道控制线,放好开挖边线,报送监理工程师复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基础开挖。
在开挖前施工单位应规划好开挖区域内的临时性排水措施,并备好排水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