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压混凝土是由水泥、粉煤灰、石粉(或矿粉)、水、人工粗骨料、天然砂、外加剂等材料组成。碾压混凝土采用的原材料品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及本工法的规定要求。原材料控制由设备物资部、试验中心以及相关的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实施。凡用于主体工程的水泥、粉煤灰、石粉(或矿粉)、外加剂、粗细骨料、钢材、预埋件等材料均须按照合同文件及有关规程规范规定,作抽样复检
水泥、粉煤灰和石粉等粉料的接收与储存
由试验试验中心负责水泥、粉煤灰和石粉的检验,按附表一中的有关条款执行,物供人员负责各种粉料的接收工作,由库管人员负责各种粉料的储存工作。按生产厂家、不同批次的各种粉料均要分开入罐或入库存放,储存量应满足碾压混凝土浇筑强度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