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质目标及期限
1、本项目采用水质改善治理目标总承包制,养护管理期24个月。
2、本项目治理目标中水质改善必检指标为:透明度、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氧化还原电位,标准按《地表环境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执行。
1)南中心河:藻类得到抑制、构建立体生态体系,水体改善、水景观与周边环境相适应;施工完工后3个月内水质优于V类,透明度、溶解氧优于IV类。
2)樊泾河南段:藻类得到抑制、构建立体生态体系,水质明显提高、水体景观绿化明显改善;施工完工后3个月内水质优于V类,透明度、溶解氧优于IV类。
3)海运堤小河:藻类得到抑制、构建立体生态体系,水体景观与周边环境相适应;施工完工后3个月内水质优于V类,溶解氧优于IV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