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范围:xx河道治理工程河道改造工程(一),河道改造工程,xx河支流300m。
第三节 河道治理工程
1、土方开挖
(1)施工测量
根据设计图纸,土方开挖应达到设计的清基线。根据监理提交的控制点建立整个工程施工控制网,在开挖前依据施工控制网,按照设计施工图确定的开挖边线及坡度要求,布置开挖线加密桩及高程控制系统,河堤左右两边每20m设一个临时桩点,作为开挖范围的控制依据,施工过程中测量技术员跟班放样和复测,确保开挖范围符合设计要求。
(2)施工方法
1.施工准备
开挖前在开挖区内用挖掘机修筑临时运输车道及必要的场地平整,以利车辆运输能正常进行。
2.土方开挖施工方法
1)土方开挖从上层向下层分层依次从左向右进行,每层厚度在1.5m左右,使用挖掘机开挖,自卸车运输土料,对于基坑内自卸车不能进入的部位,用挖掘机多次接力开挖。上下游边坡开挖时预留保护层,用人工修整找平,保证边坡坡度符合设计要求。
2)弃料堆放在监理人指定的位置。不允许在开挖范围的上侧弃料,必须在边坡上部堆置弃土时,应确保开挖边坡的稳定。在冲沟内或河岸边弃料时,防止山洪造成泥石流或引起河道堵塞。
3.质量控制措施
1)土方开挖前根据施工详图及有关规范的规定,详细制订施工测量措施、施工方法与措施、出碴和弃碴措施、开挖计划等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2)开挖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对土方开挖剖面的实地放样成果进行复核,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进行施工。
3)场地清理范围应延伸到离施工详图所示最大开挖边界线以外50m。
4)建基面以上需留20cm厚的保护层,该层只能人工开挖、整平、不得使用机械挖掘。
5)开挖出来的弃碴应运到指定地点堆放。
6)最终开挖轮廓均不得超挖和欠挖。
7)开挖完毕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验基,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