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本工程伤亡控制指标和水利施工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如下:
1、项目经理李仲茂对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项目技术负责人马卫国负责编制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在技术上保证安全达标,实现安全创优目标,并对安全管理工作负专项领导责任;
3、项目施工员妥永财具体负责安全工作的组织检查和落实;
4、生产协调负责人要正确应用人机工程原理协调处理好安全和生产进度的关系,保证安全达标;
5、安全部门负责编制专向安全措施。专职安全员要严格执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并形成定期检查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安全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
6、材料部门要保证供应实现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按计划采购、保管、发放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