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路线全长93.477km。全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本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区域高速公路网,增强山西省东纵主干线运输能力,促进区域公路、铁路交通一体化发展,加快区域经济发展,适应通道交通量快速增长的需要,加快区域旅游业发展,加强国防建设和抗灾防险能力等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所以本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期内水土保持工作,严格落实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的相关内容,目前是雨水旺盛季节,结合本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与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施工方案,对施工范围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监理进行水土保持管理,特此制定本方案。 
1 编制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编制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的任务、内容、程序、方法、成果整理等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大面积总体规划和小面积实施规划。前者指大、中流域或省、地、县级的规划(面积几千、几万到几十万平方公里),后者指小流域或乡、村级的规划(面积几十到几百平方公里)。 
1.1 方案编制的目的与意义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具有工程量大、投资大,建设时间长、扰动地表面积大、扰动形式复杂、影响范围大等特点,在主体工程及配套设备的施工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破坏、扰动、再塑项目区原地形地貌及土壤植被、改变土地的利用方向,必将产生新增水土流失。所以,结合本项目工程特点、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采取十分有效的措施进行水土流失的治理。 
1.2 编制依据 
编制规划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本规划通则以治理为主。在综合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方向,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农村产业结构,针对水土流失特点,因地制宜地配置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提出各项措施的技术要求。分析各项措施所需的劳工、物资和经费,在规划期内(小面积3~5年,大面积5~10年)安排好治理进度,预测规划实施后的效益,提出保证实施规划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