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签订后,监理机构应经发包人同意后向承包人发出《JL01 合同工程开工通知》,承包人应按照开工通知中确定的开工日期,及时组织进场和施工准备,并上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用图计划、资金流计划、施工分包情况、人员组织机构情况、原材料/中间产品进场情况、施工设备进场情况、测量资料、“三检”人员资质等文件,监理机构按照SL288-2014第5.2.1条、5.2.2条检查施工条件和施工准备情况满足开工要求后,承包人向监理机构提交《CB14 合同工程开工申请表》,并附合同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签发《JL02 合同工程开工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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