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制度保证
1.2.1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本工程施工中,我单位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从领导到施工工人层层落实,分工负责,使“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落到实处。
(1)项目经理
对整个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组织建立本工程的安全保证体系,审批项目总工制定的安全管理细则,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组织定期安全检查,督促项目副经理落实各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项目总工程师
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对本工程施工中一切技术问题负安全责任。将安全措施渗透到施工组织设计的各个环节中,并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活动,从技术方面提出安全保障措施。
(3)项目副经理
主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认真执行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制定审批的安全生产制度;监督各主管部门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负责主持日常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对违反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责任人进行处罚;定期向项目经理和总工汇报安全生产的情况。
(4)主管部门及工地负责人
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施工组织中的各项要求,定期召开工区安全生产会议,经常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支持和配合质安人员的各项工作,当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生产的原则。
(5)施工员(工长)
对所负责的生产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所管范围的安全防护设施符合要求负责,对整改指令书组织落实改进,并有权拒绝上级不科学、不安全、不文明的生产指令。
(6)生产班组长
认真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有关安全生产指示,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对经审批的安全措施组织本班人员按规定实施,并负责本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组织本组人员学习安全规程、制度,经常检查所管人员及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汇报。
(7)安全人员
积极贯彻和宣传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制定安全工作计划,进行方针目标管理。协助领导制订或修订安全制度、组织安全活动。对广大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参加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会审,参加生产会,掌握信息,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深入现场分析研究安全动态,提出改正意见,制止违章作业。及时填报安全报表,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2.2贯彻落实安全检查制度
(1)定期安全大检查
项目部每月定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施工工区每半个月定期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每次安全大检查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带队,质安部、技术部、办公室、计划部、设备部、物资供应部以及工区等派员参加。按照《安全检查制度》(QG/9JB.GJC008-1-1998)对管理、设备、措施、装置、违章行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并按《安全文明施工考评标准》(QG/9JB.GJG008-1-1998)评分,对评分结果按项目部安全生产奖惩实施奖励和惩罚,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由安全员督促落实。安全员将落实情况向上逐级上报至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经理。
(2)季节性安全检查
① 雨季安全大检查
雨季安全大检查结合防雨、防洪工作进行。雨季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部、各施工工区、质安部等派员组成,主要检查防洪水的各项准备和应急措施;检查电气设备、线路的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是否达到电气安全规程要求;检查土方工程是否有下沉、倒塌的现场;现场的道路、排水设施等是否保持畅通等。
② 风季安全大检查
由项目经理部、施工工区负责人带队,由安全员和有关工种人员参加。主要检查各种暂设工程有无倒塌的危险,如发现问题则随时加固。
③ 冬季安全大检查
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带队,工区负责人、安全员等参加,主要检查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
④ 暑季安全大检查
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带队,安全员、施工工区领导参加,主要检查通风条件,露天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是否调整,防暑措施等情况。
(3)专业安全大检查
由工长负责组织安全员参加。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考评标准》(QG/9JB.GJG008-1-1998)中专项检查表列的检查项目、内容、标准进行详细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确认无重大危险隐患,基本达到规程要求后,由检查组长签字验收。
(4)节前安全检查
由各级领导带队,保安组、质安部等派员参加,在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前,对现场、库房、食堂等进行安全、防火、防中毒等大检查以及对节日加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经常性安全检查
各级领导和专职安全员等,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库房,对各种设施、安全装置、机电设备运行状况,施工工程周围高压线路的防护情况,以及干部有无违章指挥、工人有无违章作业行为等,进行随机的检查。
1.2.3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手册》
项目部根据本工程特点和我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安全生产手册》,对于工程施工颁布专门的安全作业指导书。
1.2.4 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对于机械操作手、炮工、电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确保按操作规程施工,保证施工安全。
1.2.5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安全生产教育按《安全生产教育制度》(QG/9JB.GJG008-2-1998)进行。安全教育由工会、质技部等部门组织集中或分批学习、采用安全标语宣传牌、开设安全生产黑板报、挂安全挂图或防护标准、张挂安全警示板等形式,采取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培训、经常性安全教育等方法,使安全教育工作形成制度化、经常化、群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