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前,应根据工程需要、运输车辆、交通量和现场状况,确定运输路线。
2. 拖式铲运机行驶道路宽度应比机身宽2m(含)以上,超车、会车时,两车净距不得小于2m;多台作
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10m(铲土时5m),左右距离不得小于2m;自行式铲运机的行驶道路其单行道的
宽度不得小于5.5m,超车、会车时,两车净距不得小于1m;多台作业时,前后距离不得小于2m(铲土时
10m),左右距离不得小于2m。
3. 现场应尽量利用现况道路运输。道路沿线的桥涵、便桥、地下管线和构筑物应有足够的承载力,能
满足运输要求;运输前应调查,必要时进行受力验算,确认安全;穿越桥涵和架空线路的净空应满足运
输要求。
4. 土方宜使用封闭式车辆运输,装土后应清除车辆外露面的遗土、杂物;场内运输应根据交通量、路
况和周围环境状况规定车速。
5.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必须符合
表2-2的要求。
6. 土方运输车辆应按规定路线行驶,速度均匀,不得忽快忽慢且不得遗洒;机动车、轮式机械在社
会道路、公路上行驶应遵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
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现场限速等交通标识的管理规定。
7. 自卸汽车、机动翻斗车等运输车辆,向路堑、沟槽边运卸土方时,应缓慢行驶,停车车轮与路堑、
槽边距离应依据土质、边坡、堑(槽)深度确定,且不得小于1.5m,车轮应挡掩牢固;作业后,运输车辆应
停置在坚实、平整、不积水的地方,不得停在坡道上。
8. 存土场不得积水;场地周围应设护栏,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 存土结束后应恢复原地貌。
9. 选择弃土场应征得场地管理单位的同意;弃土场应避开建筑物、围墙和电力架空线路等;弃土不
得妨碍各类地下管线、构筑物等的正常使用和维护,不得损坏各类检查(室)、消火栓等设施;弃土场堆土
应及时整平,并应采取防扬尘的措施。
10.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状况铺设施工现场运输道路,运输前应确认合格;施工中,应
设专人维护管理,保持道路平坦、通畅,不翻浆,不扬尘;现场道路铺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道路应平整、坚实,能满足运输安全要求。
(2) 道路宽度应根据现场交通量和运输车辆或行驶机械的宽度确定:汽车运输时,宽度不小于
3.5m;机动翻斗车运输时,宽度不宜小于2.5m;手推车运输不宜小于1.5m。
(3) 道路纵坡应根据运输车辆情况而定,手推车不宜陡于5%,机动车辆不宜陡于10%。
(4) 道路的圆曲线半径:机动翻斗车运输时不宜小于8m;汽车运输时不宜小于15m;板拖车运输时
不宜小于20m。
(5) 机动车道路的路面宜进行硬化处理。
(6) 现场应根据交通量、路况和环境状况确定车辆行驶速度,并于道路明显处设限速标志。
(7) 沿沟槽铺设道路,路边与槽边的距离应依施工荷载、土质、槽深、槽壁支护情况经验算确定,且不
得小于1.5m,并设防护栏杆和安全标志,夜间和阴暗时尚须加设警示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