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回填施工工艺标准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及民用建筑物(构筑物)平整场地、基坑、基槽、室内地坪、管沟及广场等人工回填土
材料准备
碎石类土、砂土(使用细砂、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碴,可用作表层以下填料。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当2/3或则3/4(使用振动碾时),含水率应符合规定。
粘性土应检验其含水率,必须达到设计控制范围,方可使用。
盐渍土一般不可使用。但填料中不含有盐晶、盐块或含盐植物的根茎,并符合《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附表1.8的规定的盐渍土则可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