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高度100m以下项目,在不占用容积率指标的前提下,优先采用高位水箱供水方式,否则应采用“水箱+变频分区”供水方式;超高层项目给水系统,宜釆用串联给水、高位水箱的供水方式;压力不足部分应设置增压设施。根据当地给水市政条件,市政直接供水范围内的楼层生活用水优先考虑市政管网直接供水。有低谷用电优惠政策的区域,高位水箱容积可适当增大。(此高位水箱内除贮存规范规定的生活用水调节容积外,另外贮存1小时最大小时用水量的夜间补水量。
排水体制:室外采用雨污分流系统,室内采用污废分流系统(除办公区四角预留卫生间外)。污水经钢筋混凝土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市政不要求设置化粪池的地区除外)。营业性厨房、餐厅单独设置排水系统,并经一体化成品隔油器或隔油池处理后排放。寒冷和严寒地区的隔油设施宜设置在室内。除寒冷和严寒地区外,地面以上餐饮废水尽量采用重力排放,在室外设置钢筋混凝土隔油池;无条件时,在地下室合适位置设置一体化成品隔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