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内部给水系统所需的水压、水量是选择给水系统中增压和水量调节、贮水设备的基本依据。
额定流量:满足卫生器具和用水设备用途要求而规定的,其配水出口在单位时间流出的水量。
最低工作压力:各种配水装置为克服给水配件内摩阻、冲击及流速变化等阻力,而放出额定流量所需的最小静水压力。
要满足建筑内给水系统各配水点单位时间内使用时所需的水量,给水系统的水压就应保证最不利点配水点具有足够的流出水头。
设计时按照卫生器具的给水额定流量、当量、连接管公称管径和最低工作压力表中的数据选取。
生活饮用水管网的供水压力: 应根据建筑物最不利配水点标高和管网系统阻力损失经计算后确定。
初步设计时,普通住宅建筑的生活饮用水管网可按根据建筑物层数进行估算。
建筑内给水包括:生活、生产和消防用水三部分。
生活用水
受当地气候、生活习惯、建筑物使用性质、卫生器具和用水设备的完善程度以及水价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故用水量不均匀。
生产用水
一般比较均匀,可按消耗在单位产品上的水量或单位时间内消耗在生产设备上的水量计算确定。
消防用水
量大而集中,与建筑物的使用性质、规模、耐火等级和火灾危险程度等密切相关,为保证灭火效果,建筑内消防用水量应按规定根据同时开启消防灭火设备用水量之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