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为地震灾害的多发地区,为实现城市抗震工作的顺利开展,不能忽视对城市抗震减灾工作的规划设计,唯有如此,才能有效提高城市的综合抗震能力。本文将从实施城市抗震减灾规划的必要性、城市抗震减灾规划的不足之处、实施城市抗震减灾规划所应遵循的原则三个方面加以论述,

关键词:城市抗震减灾  不足之处 规划原则
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一直呈现强劲势头,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已然形成,与之相适应,我国的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化进程得以实现,城市人口也不断增加。我国为地震灾害多发国家,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2008年的汶川地震、年的玉树地震,都带给人们难以磨灭的创伤以及难以估计的经济损失。地震的危害严重与否,与以下诸因素存在密切关系,如建筑物抗震能力、地震震级、地震发生时间等。顺利开展城市建设工作,不能忽视对城市抗震减灾工作的规划与设计。
一、实施城市抗震减灾规划的必要性 
我国地处地震的多发地区,且地震活动具有分布广、频度高、震源浅、强度大的特征。城市化进程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城市化进程突出表现为农村人口向城市的大规模迁移,这使得我国城市人口激增。其实我国城市化进程中既存在城市经济迅速发展的有利因素,又存在致灾因素多、城市容易受损的不利因素。以我国2008年发生的汶川地震为例,该次地震等级达到8.0级,基础设施损坏严重,建筑物大量倒塌,影响范围颇广。又因为四川地区独特的地形地貌,致使次生灾害严重,伤亡人数激增,各类产业受损,经济损失惨重。该次地震是我国建国以来最为严重的一次地震,它警告我们今后的抗震减灾工作应更为完善。
我国城市抗震防灾能力有待提高,由以下三个因素所决定:
1、城市具备其自身特性,即人口众多、建筑物聚集,各类工程项目繁杂,社会财富较为集中等。这就决定了在地震灾害来临之时,城市的各方面建设更容易受到损害。
2、城市各类资源较为集中。在国家发展的进程中,生产总值、工业产值与工业利税等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城市。除此之外,金融、教育、科技等诸多资源也主要集中在大城市。所以这些地区出现地震灾害,其危害与损失可想而知。
3、城市建设薄弱环节存在。现阶段,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但与之相对应的是:城市中新老建筑并存,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且在城市管理的某些方面存在滞后性特征。这些现象是城市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不利于城市抗震减灾工作的开展。
所以日常抗震减灾工作的开展,要与城市化进程相适应,避免“防灾欠账”的现象出现。
二、我国城市抗震减灾规划中的不足之处
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我国开始开展抗震减灾规划工作,时至今日,已然取得丰硕成果,但因为该项工作的开展还不能与我国城市化进程相协调,所以还存在不足之处:
    1、缺乏与应急救灾的衔接性。
    在进行城市抗震减灾规划伊始,必须充分考虑应急救灾系统,因为二者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城市抗震减灾规划属于常态建设,而应急救灾系统则属于灾后应急,两者缺一不可,唯有如此,才能够实现灾前的安全保障工作,实现灾后的紧急救援与灾后重建。将这两者紧密结合,才能实现我国抗震减灾能力的显著提高。现阶段,我国各城市所进行的抗震减灾规划之中,虽然普遍存在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队伍设置及震后相关部门设置等,能够起到减轻地震各类损失的效果,但从本质上而言,这是一种极为被动的救援方式,不利于应急救灾相关工程的建设。
2、缺乏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性。城市总体规划是对城市发展的长远性规划,而抗震减灾规划是以城市发展的现状为基础的,二者之间存在不协调性。城市总体规划具有多层次性,是对城市发展的全面规划,而抗震减灾规划则注重对城市易损性的分析,二者之间存在不协调因素。城市地震灾害的发生率较低,所以从城市总体规划角度而言,与城市环境建设、城市结构的协调、城市社会的稳定等因素相比,城市抗震减灾规划显得较为次要,又因为城市抗震减灾规划工作不具备直观效益,所以容易被人所忽视,该项工作的开展较为消极,只是在技术、组织、管理等角度采取相对措施而已,不能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
3、与地震设防水准存在差异性。世界各国对地震防御工作的开展,都有其参考数据,我国亦不例外。但地震真正到来之时,往往超出了原有的设防水准,使原有的地震设防工作失去了其应有的意义。为了规避这一弊端,可以寻求新的手段,在提高我国城市地震设防水准的同时,又不与我国的国力水平相背离。
4、难以形成对地震危险空间分布的准确认识。这是因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规模亦不断增大,城市不同地区间地震风险可能存在不同分布。除此之外,因为城市规模庞大,其内部亦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对这些隐患的排查工作,难以真正有效的、全面的展开,所以在地震来临之时,这些隐患的弊端更是凸显出来。在进行城市抗震减灾规划过程中,难以形成对地震危险空间分布的准确认识,这增加了此项工作开展的难度。
    三、实施城市抗震减灾规划所应遵循的原则
1、以安全底线为原则
在进行城市抗震减灾规划工作之时,必须秉承“以人为本”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这是开展该项工作的安全底线。除此之外,该项工作的开展,也要考虑到城市的长远发展,强化城市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实现城市整体空间与布局的合理规划,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设置合理的应急救援机构,从而实现城市抗震减灾规划工作的良好开展。
2、以良好利用GIS为原则
GIS是地理信息系统的英文缩写,它是一个技术平台,通过它可以实现对地理空间数据的获取、管理、处理与分析。GIS的发展应用具有一定历程,将其应用到城市抗震工作之中,应属日本与美国最早。1995年的阪神大地震,使得日本各界对于抗震减灾工作更为重视,为实现对地震灾害的准确预测与对震后灾害的快速评估,该系统被应用到抗震减灾工作之中。美国对该系统的应用源于1999年对以GIS为基础的易损性评估分析系统HAZUS99的发布。我国对GIS的应用亦有多年的历史,诸多城市成为开展此项研究工作的对象,对于实现城市震害的准确预测与抗震减灾对策的制定,都具有指导性的意义。
但亦应看到,我国抗震减灾工作中对GIS技术的应用,还有诸多不足之处,如过分注重基础资料研究,对研究成果的应用不足,与我国抗震减灾工作的需求不符等。我国今后抗震减灾工作的开展,应以良好利用GIS为原则。因为当前抗震减灾工作,呈现数字化的特征,对于GIS的掌握与应用,能够实现对当地地理空间信息、建筑群结构特征、救灾设施的分布情况等的统计分析,从而有利于制定合理的抗震减灾规划,强化抗震减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高城市抗震减灾工作的综合能力。
3、以综合考虑抗震减灾诸要素为原则。    
抗震减灾规划工作的开展,不是单一的过程,它涉及到诸多元素,如对、与灾难来临之前的有效防范、灾难来临之时的应急救援、灾难之后的重建工作等。对抗震减灾工作加以规划之时,必须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做到城市布局的合理规划,设定较为准确的设防标准,按照相应设施标准进行区域与工程间的基础设施建设,唯有如此,才能够有效提高应急救灾能力,实现对地震各阶段工作的有序开展。
4、以与城市整体规划有机结合为原则。
城市抗震减灾规划只是城市整体规划中的一部分,但唯有实现城市抗震减灾规划与城市整体规划的有机结合,才更有利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在对城市进行道路规划、供水规划、消防规划等诸多规划之时,必须与抗震减灾规划相结合,实现救灾道路、疏散场所、救援场所等的良好布局。唯有如此,才能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在灾难到来之时,能够实现抗震救灾工作的最及时展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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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范适;李硕;;浅析建筑结构的抗震性能[J];硅谷;2010年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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