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板筒仓结构,应分别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设计。
 
  2、钢板筒仓结构,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进行设计时,应采用荷载设计值和材料强度设计值,计算内容包括:
 
  1)所有结构构件及连接的强度、稳定性计算;
 
  2)筒仓整体抗倾覆计算;
 
  3)筒仓与基础的锚固计算。
 
  3、钢板筒仓结构,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设计时,应采用荷载的标准值,对根据使用要求需控制变形的结构构件进行变形验算。
 
  4、钢板筒仓结构及连接材料的选用及设计指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J 17 和《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J 18 的规定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