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培训与人员管理
1  承担焊接工程的企业,应对实施焊接操作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建立健全各项焊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操作人员必须按焊接设备制造厂提供的操作说明书或有关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和实施焊接操作。
2 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应按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1 焊接人员操作前,应戴好安全帽,佩戴电焊手套 、围裙、护腿,穿阻燃工作服。穿绝缘鞋(如皮鞋),应佩戴防护眼镜 (滤光或遮光镜)、头罩或手持面罩。
2 焊接人员进行仰焊或其他操作,应佩戴皮制或耐火材质的套袖、披肩罩或斗篷,以防头部灼伤。
3  焊接工作区域的防护
1 焊接设备、焊机、钢瓶、电缆及其他器具应稳妥放置。焊接电弧的辐射及飞溅范围,应设不可燃或耐火屏板、罩、屏,防止人员受到伤害。
2 焊接作业区域应无火灾隐患。焊机周围及上下方半径5~10m以内,不得堆放油类、木材、氧气瓶、乙炔瓶、液化石油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3 焊机不得受潮和雨淋。露天使用的焊接设备应予以保护,受潮的焊接设备在使用前必须彻底干燥并经适当试验。
4 焊接作业必须在足够的通风条件下(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进行,避免操作人员吸入焊接操作产生的烟气流。
5在焊接作业场所应当设置警告标志。
4  焊接设备应安放在通风、干燥、无碰撞、无剧烈震动、无高温、无易燃品存在的地方。特殊环境条件下还应对设备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
5  除在施工工作面焊接外,钢筋焊接时,应在专门搭设的能防雨、防潮、防晒的工房内生产,工房的屋顶应有安全防护和排水措施,地面应干燥。应防止飞溅的金属火花伤人。
焊接区域应按现场易燃物品的性质和数量,配置足够的灭火设备,如水池、沙箱、水龙带、消防栓或手提灭火器。
6 各种焊机的配电开关箱内,应安装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开关。焊接电源的外壳应有良好可靠的接地或接零。焊机的保护接地线应直接从接地极处引接,其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4欧姆。
7  冷却水管、输气管、控制电缆、焊接电缆均应完好无损;接头处连接牢固,无渗漏,绝缘良好;发现损坏应及时修理。
各种管线和电缆不得挪作拖拉设备的工具。
8  在封闭空间内进行焊接操作时,必须设专人监护。
9  高空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安全带,搭设防护栏杆,其下方和焊接火星所及范围内,应彻底清除易燃、易爆物品。
10  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或液化石油气瓶、干式回火防止器、减压器及胶管等,应防止损坏。发现压力表指针失灵,瓶阀、胶管有泄漏,应立即修理或更换。
气瓶必须进行定期检查,使用期满或送检不合格的气瓶禁止继续使用。
11  各种气瓶应摆放稳固。钢瓶在装车、卸车及运输时,应避免互相碰撞。氧气瓶不能与燃气瓶、油类材料以及其他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吊运钢瓶时应使用吊架或合适的台架,不得使用吊钩、钢索和电磁吸盘。钢瓶使用完时,要留有一定的余压力。
钢瓶在夏季使用时要防止暴晒,冬季使用时如发生冻结、结霜或出气量不足时,只能用温水解冻。
12  贮存、使用、运输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液化石油气瓶、二氧化碳气瓶时,应分别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现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劳动部颁发的现行《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