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荷载

 
地基基础设计中的埋深有两种,一是进行地基承载力修正用的计算埋深,二是为确保建筑物稳定(抗滑移和抗倾覆)用的基础埋深。
 
地震作用下结构的动力响应与基础埋深关系比较大,特别是软土地基,所以基础应有一定的埋深。确定基础埋深时,应综合考虑建筑物高度、体型、高宽比、地基土质、地基基础形式、抗震设防烈度等因素,基础埋深可以从室外地坪算至基础底面。
 
 
 
处理措施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第12.1.8条规定:天然地基或复合地基可取房屋高度的1/15;桩基础,不计桩长,可取房屋高度1/18。当基础埋置深度不满足本条规定时,应进行建筑稳定性验算,建筑物稳定性验算时宜按中震验算。在满足承载力、变形、稳定性要求及上部结构抗倾覆要求的前提下,埋置深度可适当放松。基础位于岩石地基上时,可不考虑埋深要求,但应进行水平力作用下(风荷载作用和考虑中大震影响的地震作用)的倾覆和滑移验算,并采取相应的结构构造措施。
 
 
 
另外,确定基础埋深时还应考虑以下内容:
 
①应考虑地面环境变化对基础承载力的影响,做好相关地面保护:
 
②《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第12.1.7条规定,在重力荷载和水平荷载标准值或重力荷载代表值与多遇地震标准值共同作用下,高宽比大于4的高层建筑,基础底面不宜出现零应力区;高宽比不大于4,基础底面与地基之间零应力区的面积不应超过底面的 15%裙楼和主楼可分开计算;
 
③高层建筑的基础与其相连裙房的基础,设置沉降缝时,应考虑高层建筑基础有可靠的侧向约束及有效埋深。